征集丨张家界市博物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见证物的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0/5/14 16:30:28     浏览次数:

张家界市博物馆

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的公告


2019年底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部署,全力组织防控工作,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博物馆不仅是中国历史的保存者和记录者,也是当代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见证者和参与者。在这次防控疫情的战斗中,各级党委政府、人民解放军、各行业工作者尤其是广大医护工作者和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冲锋在前、坚守岗位,不畏艰险、忘我奉献,涌现了一批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为加强当代物证保存,为明天记录今天,张家界市博物馆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见证物,特此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  




文件、实物、照片、影像、文字档案及艺术作品等与抗疫相关的资料皆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优先征集反映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抗击疫情历程的代表性见证物,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等相关文件原件;

2.各类医疗单位、医护人员的请战书、旗帜、工作日记、书信、医疗日志等实物资料,特别是支援湖北医疗队相关实物资料;

3.疫情防控一线的人民解放军、公安民警、基层组织、人民群众、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的标语横幅、出入证、消毒用具、测温仪、登记表等相关物品;

4.有关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抗疫物品和资金记录单据凭证、防疫物资生产记录等相关资料;

5.反映抗疫典型人物、典型事迹、抗疫防疫知识等相关的影像资料;

6.与本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其它各类见证物。


   征集方式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2.征集物品均系无偿捐赠。作者拥有署名权。


3.提供者须撰写简单的文字说明。摄影、摄像作品文字说明里包括作者、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实物文字说明包括所有人、来源、类型、质地、事件等基本要素等。


4.请将捐赠物照片(附说明)及捐赠人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5.我们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捐赠物品和资料进行整理、评估,对符合捐赠要求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6.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征集,长期有效。 


7.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主任(13787941560)


邮箱:2222151591@qq.com


电话:0744-212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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